赤峰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的我区东五盟市解决国内外各类经济民事权益纠纷的唯一仲裁机构。受理案件不受财产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标的额大小等限制。只要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选定赤峰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争议即可。 依据仲裁法,本会实行一裁终局的仲裁制度,程序简便,争议在短时间内便可以解决。
本会拥有一支高水平的仲裁员队伍,现已聘任185名公道正派的知名律师、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法学家、国际经贸专家等有关方面人才为仲裁员,从制度和队伍建设上保证了仲裁裁决的公正性。
几年来,赤峰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204件,涉及标的金额壹亿肆仟陆佰万元。 赤峰仲裁委员会以依法、公正、服务为宗旨,竭诚为您服务,永远是您可信赖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