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是以仲裁的方式,公正、及时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它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
呼伦贝尔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经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核准登记和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04年5月正式成立。
呼伦贝尔仲裁委员会2008年第二届仲裁委员会成立,由法律和经济贸易等方面的专家和知名人士组成。现包括主任1人,副主任4人和委员15人。为确保疑难案件得到公正解决,成立了专家咨询委员会。
现在呼伦贝尔仲裁委员会拥有75名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具有调解处理各种经济纠纷的多种专业人员组成的仲裁员队伍。秘书处是呼伦贝尔仲裁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下设三个部:立案部、审理部和综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