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仲裁工作新局面为非公经济保驾护航
——鸡西仲裁委员会非公有制企业仲裁中心正式成立
经市仲裁委员会2007年第3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鸡西仲裁委员会非公有制企业仲裁中心于2007年10月16日正式成立。该中心的成立,将为全市非公企业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服务。
鸡西仲裁委员会非公有制企业仲裁中心,是以仲裁的方式公正、及时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该中心将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从法律、经济合同、经济贸易、科学技术、金融保险、知识产权、房地产等专业领域聘请50余名具有较高专业水平、丰富工作经验、良好职业素质的仲裁员参与仲裁工作。非公企业要善于运用仲裁手段处理经济活动中的纠纷问题,双方在合同条款中应注明“如有纠纷,应由非公企业仲裁中心仲裁解决”字样,仲裁中心方能受理。
仲裁,是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方裁决,双方有义务执行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好处,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仲裁能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第二、仲裁可节省当事人的费用和时间;第三、仲裁由高素质人员办案;第四、仲裁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信誉。
该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责是:1、宣传仲裁法律知识和《鸡西仲裁委员会章程》,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提高其仲裁法律意识;2、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服务,运用仲裁法律手段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3、帮助非公有制企业规范合同文本,引导和帮助非公有制企业运用仲裁方式快捷、公正地解决经济纠纷。
该中心办公地点设在鸡西市民营经济发展局(鸡冠区西山路57号),主任由鸡西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副局长李德福同志兼任。
咨询电话:2889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