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仲裁委员会简介
承德仲裁委员会是以仲裁的方式,公正、及时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承德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依法组建,并经承德市人民政府批准,河北省司法厅依法登记的常设仲裁机构。
承德仲裁委员会第二届委员会由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法律、经济贸易方面专家和知名人士组成,包括主任1人、副主任和委员14人。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袁福担任。仲裁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承德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从法律、经济贸易、技术等专业领域聘请了100余名仲裁员,并按法律、经济、技术、房地产、金融等专业设置仲裁员名册。这些仲裁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丰富的工作经验,良好的道德素质。
承德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仲裁协议,依法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经济合同、技术合同、房地产、知识产权、产品质量责任、工程、运输、金融、保险、供用电、食品卫生、环保等以及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当事人根据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仲裁庭依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公平、独立的审理和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承德仲裁委员会拥有良好的设施和工作条件;有专门的仲裁厅;仲裁员会议室、阅卷室;秘书处机构办公室,能为当事人和仲裁员提供良好的服务和必要的协助。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下设综合科室、案件受理一科、二科等科室,日常工作由仲裁委员会秘书长崔晨负责。
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政府四号楼401-410室
负责人:袁福
电话: 0314-2050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