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仲裁委员会简介
通化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于1997年9月18日经通化市人民政府批准,吉林省司法厅依法登记的常设仲裁机构。
通化仲裁委员会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改善投资环境、引进外商投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东北地区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具有涉外仲裁能力的仲裁机构。
通化仲裁委员会由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法律、经济贸易方面专家和知名人士组成,包括主任1人,副主任3人,委员11人。仲裁委员会现任主任由市政府副市长郭润伟担任。
通化仲裁委员会下设三个专门委员会: 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能是:
(二)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规范合同文本;
(三)引导当事人约定仲裁机构;
(四)指导各分支机构的发展工作。
专家咨询委员会主要职能是:
(一)研究疑难仲裁案件,提出咨询意见;
(二)研究仲裁业务制度建设,提出参考意见;
(三)宣传和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促进仲裁事业发展。
仲裁员资格审查及纪律监察委员会主要职能是:
(一)对拟聘的仲裁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二)受理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仲裁员的举报,对仲裁员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通化仲裁委员会现有仲裁员110名,遍布全市七个县(市、区),省内各大院校和有关部门也聘有一定数量仲裁员。
仲裁员的专业领域涉及法律、商贸、房地产、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等诸多方面。这些仲裁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丰富的工作经验,良好的道德素质。
通化仲裁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下设五个部门。分别为事务处、发展处、仲裁处、经济纠纷调处中心、消费争议仲裁庭。
通化仲裁委员会在通化地区设立了八个办事处和联络处,形成了纵横延伸的仲裁网络。
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政府3号楼4楼
电话:(0435)3259993/3244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