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仲裁委员会是由市政府牵头,组织政府法制、工商、经贸、商会等单位,于1998年3月建立的。从建立之初,舟山仲裁委就致力于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舟山经济的健康和谐发展,贡献了自己保驾护航的一份绵力。
舟山仲裁委员会的办案宗旨是:依法、及时、公正作出裁决,保障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舟山仲裁委员会的工作标准是:预先调解、温情裁决、关注履行、追踪服务。
选择舟山仲裁委员会的标准条款:因履行本合同(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舟山仲裁委员会仲裁。
舟山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经济、技术、房地产、知识产权、质量、金融、证券、赔偿、期贷、保险、投资、建设工程、船舶买卖、租赁、运输等各方面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