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仲裁委员会简介
焦作仲裁委员会于2003年6月11日经依法注册登记成立。
焦作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四人和委员十二人组成。仲裁委下设秘书处为办事机构,在秘书长领导下处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仲裁案件的办理、文书送达、档案管理、开庭、仲裁费用的收取等事务。
焦作仲裁委员会先后聘任仲裁员260名,分别是法学教授、金融专家、高级经济师、资深律师等。
焦作仲裁委员会自2003年9月9日开业以来,通过办理一大批经济案件,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深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