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仲裁委员会成立
8月22号,南阳仲裁委员会正式成立。
市委常委、副市长朱长青,副市长李建豫为南阳仲裁委员会成立揭牌,并向新聘任的仲裁员颁发了聘任证书。
据介绍,南阳仲裁委员会依据《仲裁法》,主要受理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买卖、水电气热使用、赠与、金融、借贷、租赁、承建工程、运输、仓储等类别范围,以及土地使用、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保险、国际贸易及合作经营等内容的合同纠纷。不受理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南阳仲裁委的仲裁为一次性裁决,与人民法院的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朱长青在讲话中指出,南阳仲裁机构的组建运行,填补了我市经济纠纷解决机制上的一个空白。仲裁委工作人员要视仲裁质量为生命,努力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维护仲裁的公正性、合法性,确保我市仲裁工作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