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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腿长瘤术后18天猝死 家属告医院非法行医

2010年05月13日 15:05字号:T |T

新京报5月13日报道 在接受了良性肿瘤的切除手术后,北师大附中高三学生小路(化名)在术后18天猝死。为此,小路母亲将做手术的积水潭医院告上法庭。昨日,该案在一中院二审开庭,小路母亲质疑院方非法行医、伪造病例。

手术后18天 高三男生猝死

小路的母亲刘女士介绍,去年初,北师大附中高三学生小路因左腿疼在积水潭医院查出患有良性肿瘤。去年3月30日,小路在积水潭医院进行手术。术后住院期间,小路左腿肿胀,出院后,腿仍然肿痛。

去年4月18日,术后第18天,小路在家中猝死。

刘女士将积水潭医院告上法庭,索赔60万元。

一审中,原告方认为,医院在手术后给小路用了48支止血药,大剂量用药使小路死于静脉血栓。

但由于小路未进行尸检便火化,西城法院判决医院无过错,判赔16万元“补偿原告”。刘女士不服判决,遂上诉。

原告方举出新证据 被告方再行质证

“几千元的小手术做成了4万多,人死了还剩了一袋药!”昨天下午,在一中院的法庭上,小路的母亲刘女士几次痛哭失声,她将一大袋药扔在了桌子上,一盒盒举过头顶。

刘女士声音嘶哑地用1个多小时阐述她的观点。

刘女士否认一审中的医疗鉴定,申请重新鉴定。而她的代理人当庭举出新证据,质疑医院非法行医、伪造病例、隐匿部分遗嘱单、错误用药等。

原告方代理人卢女士说,他们在寻找证据时发现,医生不仅在术后开了大量的止血药,还给小路用了胰岛素等药物。而根据医嘱单上的签名,先后约有10名护士开了处方药。但经卫生部查询系统查询,这些护士无医师资格证,即没有开处方药资格。

昨日,由于原告当庭举证,积水潭医院代理人表示要收到一份整理好的证据后再进行质证。审判长表示要对这些证据进行合议后再开庭。

庭后,积水潭医院代理人拒绝接受采访。

■ 专家说法

护士无处方权

某高校从事医疗教学的副教授李玉英表示,医院临床处方只有医生有资格开具,护士没有权限开处方。如果是护士开具的医嘱单,正规医院药房不会承认,必须有医生的手章或亲笔签名,否则涉嫌非法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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