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仲裁委员会是按照仲裁法的规定,以仲裁的方式,公正、及时地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
常州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经江苏省司法厅注册登记,于1996年8月21日正式成立的我省第一家依法重新组建的仲裁机构。迄今已成立了“公证联络处”、“武进办事处”、“市工商办事处”、“溧阳办事处”、“金坛办事处”“市工商联办事处”、“银监局联络处”等七家办事或联络机构。
常州仲裁委员会从法律、经济贸易、技术等专业领域聘请了120余名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良好道德素质的人士担任仲裁员,并按民商、房地产、工程建筑、金融保险、技术等专业设置了统一的仲裁员名册。
常州仲裁委员会拥有良好的设施和办公条件,设置了专门的仲裁庭、立案室、仲裁员合议室、秘书人员办公室、档案室和法律法规数据库,并实现了对仲裁程序和日常工作的计算机管理,能为仲裁庭和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常州仲裁委员会设秘书处,下设行政管理部、仲裁事务部、研究发展部、立案咨询部。秘书处是仲裁委办事机构,在秘书长的领导下负责处理仲裁委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