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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仲裁委员会简介

2011年02月11日 17:27字号:T |T

  一、厦门仲裁委员会基本情况介绍

  厦门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96年1月,是仲裁法颁布实施后全国较早成立的仲裁机构之一。她从诞生之日起,即迅速适应厦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和对内对外交流日益活跃的需要,遵循仲裁自愿、一裁终局、保守秘密的原则,公正、及时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建设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为全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十四年多来,厦门仲裁委以办案为中心,大力开拓仲裁业务,案件数量稳健增长,呈良好态势。1996年受理案件12件,标的额0.18亿元人民币,2009年受理案件627件,标的额12.32亿元人民币。十四年累计受案量5306件,标的总额70.96亿元人民币。在厦门城市人口较少、经济总量较小的条件下,厦门仲裁委的业务量名列全国200多家仲裁机构的前茅。案件类型涉及工程施工合同、商品房购销合同、借款合同、装修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承包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物业管理拆迁补偿、仓储合同、保险理赔等方面,案件当事人来自厦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青岛、成都、沈阳、秦皇岛、泉州、漳州等国内八十多个城市,以及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韩国、日本、德国、波兰、匈牙利、美国等二十多个国家和我国的香港、台湾、澳门地区。

  在仲裁过程中,厦门仲裁委坚持“公正、及时”和“合法、合理”的现代仲裁理念,追求省时、省钱、省事的工作实效,完善办案流程管理,注重多样化审理方式,努力提高仲裁案件调解率和自动履行率,仲裁质量和办案效率保持较高水平,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厦门仲裁委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争创仲裁工作人才优势。仲裁委员会由公道正派、具有深厚法律知识涵养、丰富实践经验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l 6名专家组成,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3人、委员10人。仲裁员队伍由来自厦门、福州、泉州、上海、北京、香港、日本等地的404名具备较高专业水平和良好职业道德素质的相关专业人士组成,实行仲裁员协会的自律管理。秘书处则聚集了一批具有较高学历、充满活力和服务热情的年轻同志,内设业务室、办公室、联络室、立案室等工作部门,负责处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竭诚为当事人、仲裁员提供优质服务。

  厦门仲裁委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公制度化管理,已拥有包括五个仲裁厅、三个合议厅、两个接待室、一个档案室、一个文印室、两个会议室、一个多功能厅等在内的良好的办公设施,同时拥有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开发专门的计算机办案软件,实现案件管理的网络化,最大程序避免人为的错误,实时监控案件进度,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厦门仲裁委扩大仲裁宣传,深入开展仲裁理论和实务研究,积极增进对外交流,努力树立“厦门仲裁”的优质品牌,探索保险仲裁、环境仲裁等新仲裁体制,为仲裁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理论基础,创建具有较大业务总量、优秀人才队伍、先进管理体制、扎实理论依托、优质仲裁服务的仲裁机构。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协调仲裁工作的卢云华司长在一份文件上批示道:“厦门仲裁委在斌生主任的领导下,经过几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成为全国为数不多的优秀仲裁机构之一,为全国仲裁工作提供了很多很好的经验,为我国仲裁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宝贵贡献,在全国仲裁机构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厦门仲裁工作在较大程度上反映了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方向和中国仲裁的希望。”

  二、厦门仲裁委员会的特色和优势

  厦门仲裁委员会倡导现代仲裁理念,努力增强仲裁的灵活性、快捷性、兼容性以及和谐性,为当事人创造“省时、省钱、省事”的仲裁过程,仲裁结果注重“合法、合情、合理”。厦门仲裁委在办案过程中积极引导对话,鼓励合作,力求降低两造的对抗,化解淤积,消除梗阻,摆脱僵持。在过去十二年中,超过30%案件的当事人通过调解及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超过70%的案件当事人自觉履行裁决结果。

  厦门仲裁委大胆创新,创立了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厦门市分公司设立保险消费者赔偿基金为特殊内容的保险仲裁新机制,厦门人保公司自愿设立保险消费者赔偿基金专户,专户的存款用于厦门人保公司支付其在仲裁裁决中被裁定应向保险消费者支付的款项。通过不断的创新,厦门仲裁委延伸仲裁服务领域和服务方式,既树立仲裁的权威,又为市场中纠纷的化解找到一种更为合理、方便的方式。

  厦门仲裁委致力于业务的规范化建设,结合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不断完善仲裁规则,制订《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文书制作技术规范》和《厦门仲裁委员会办案流程规范化及办案系统操作、仲裁文书制作索引》,落实《厦门仲裁委员会关于加强案件流程管理规定》,改革裁决书写作模式,规范开庭程序。

  厦门仲裁委的涉外仲裁和涉台仲裁取得较大成功。据统计, 2005年和2006年受理的涉台案件分别为55件和48件,占当年案件总数的11.80%和9.39%。

  三、厦门仲裁委员会率先成立仲裁中心

  厦门仲裁委员会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树立了良好的品牌,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纠纷日趋复杂,涉及越来越多的技术性问题,当事人对纠纷的解决也越来越要求专业化。统一的仲裁员名册和统一的仲裁规则,已越来越难以满足解决纠纷的需求,也不利于宣传和推广仲裁制度。要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需要发挥仲裁的灵活性和自主性,根据行业特点,量身定做,量体裁衣,设计相应的仲裁机制。根据厦门经济结构及厦门仲裁委的发展现状,厦门仲裁委分别于2007年1月9日、2007年2月15日成立物流仲裁中心和知识产权仲裁中心。物流仲裁中心和知识产权仲裁中心都是国内首个成立的专业仲裁中心。随着各仲裁中心的成立和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仲裁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经济秩序,提升厦门投资软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四、建设“海峡西岸区域仲裁中心”的发展战略

  打造区域仲裁中心,争取成为海峡西岸重要的仲裁机构和理想的仲裁中心,是厦门仲裁委未来十年的发展战略。厦门经济开放、交通便捷、治安良好、气候宜人,汇集了众多的专业人才,为厦门仲裁委打造“海峡西岸区域仲裁中心”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厦门仲裁委始终坚持先进的仲裁理念和规范的管理,坚持为当事人提供最专业的服务,已培养锻炼了一批高素质的仲裁员队伍。这些条件又为厦门仲裁委打造“海峡西岸区域仲裁中心”奠定了良好的内部条件。下一步,厦门仲裁委将借助“厦门仲裁”品牌优势,加强与国内、国际上有关仲裁机构的联系,不断扩大影响,让更多的外地当事人选择厦门仲裁委作为第三地仲裁机构,以做强做大厦门仲裁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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