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由绵阳市政府依法组建的仲裁机构。第一届绵阳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96年11月18日,由法律、经济贸易等方面的专家和知名人士组成,包括名誉主任1人、主任1人、副主任3人和委员7人。聘请了118名法律、经贸、科技、金融、房地产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担任仲裁员。第二届绵阳仲裁委员会于2001年12月组成,包括主任1人,副主任4人和委员9人。聘请了仲裁员148名,还成立了由15名专家、学者组成的专家咨询委员会。
绵阳仲裁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是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属公益类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5人,目前工作人员10人,下设办公室、立案室、仲裁室和调解中心,具体负责仲裁案件的受理、承办及其他日常事务工作。
绵阳仲裁委员会成立以来,截至2009年5月,已受理合同纠纷、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等各类仲裁案件3468件,争议金额7亿多元,其中包括已审结7起涉外合同纠纷案件。绵阳仲裁委员会奉行独立、公正、高效的宗旨,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务实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而竭诚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