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关村多家公司员工收到一份有数十张性爱照片的邮件。女主角是一名80后IT白领,发件人称为报复其和自己的高管丈夫偷情。邮件里有许多暴露三点、不堪入目的性爱照片,还有“小三”的真实姓名、手机号码、MSN、住址等大量个人信息。收到邮件的IT白领,很多人一眼就认出了艳照中的女主角。据多名白领介绍,艳照女主角被曝光的姓名、年龄和工作单位都是真实的。很多中关村企业员工将该事件称之为“中关村艳照门”。
此事件是否真实我们不得而知,姑且作为一个法律案例来分析社会现实。从资料背景中得知,发件人群发数十张性爱照片且附有女主角的详细信息。从刑法上讲,其很可能涉嫌构成刑事犯罪,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图片累计达400张以上,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将被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从行政法上,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从民事侵权法上,如果信息属实,发件人的行为侵犯了女主角的隐私权,如果不属实,侵犯名誉权等其他权利,亦可能造成新的刑事犯罪。而对于照片中的女主角,即使可能与多名男子保持情人关系,在不构成重婚罪的情况下,仅仅承担的是道德责任,充其量存在一定财产权益的侵犯。
道德责任无法从法律上追究,只能遭受社会的谴责。当然,社会谴责不一定比法律制裁带来的痛苦小,但是,此情此景此人的行为,似乎已经不再在乎道德和社会的谴责。当今中国,市场经济飞速发展,金钱利益观根深蒂固,追求物质享受成为一大部分人的唯一信仰,道德如此脆弱至不堪一击。发件人遭受如此打击,却无法通过法律救济自己,不得已而采取的泄愤方式却使自己承受了很大的法律风险。
作为法律人,当然要呼吁法律的完善,根据社会现象的新变化加强法律救济途径的保障。但是,法律不是万能,法律具有滞后性,我们在完善法律,加强法律保障的同时,是否应该重视并倡导道德建设。和谐社会,就是社会不失衡。经济发展,但是道德沦丧,如何和谐。作为今日之中国,我们有五千年之传承,在追求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大道上高歌猛进,谁会停歇一下思考我们失掉了什么,法治国是好东西,传统伦理也不能丢,期待儒教复归。
山东龙旭律师事务所·李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