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首页-法律资讯-法律咨询-找律师-找律所-法律法规-法律常识-合同范本-法律文书-护身法宝-法律导航-专题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法邦网>法律资讯>综合法制> 经济与法 登录注册

金融创新及衍生品创新业务 短期内不容乐观

2010年06月08日 16:56字号:T |T

由于不期而至的金融危机,中国的金融创新和金融深化的步伐明显地慢了下来。在6月5日的“中国场外金融衍生产品发展第二届高峰论坛”上,金融创新的问题成为讨论的热点。

央行副行长刘士余表示,中国场外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要继续加大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的力度;要牢牢把握市场体系;不断完善配套机制和法制建设。央行金融市场司司长谢多则表示,利率特别是贷款利率作为全部的风险管理工具并不充分,因此金融衍生品就成为不可缺少的替代产品,成为一种客观需求;而金融衍生品的动力主要来自于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更多是具有合理健康行为的机构者的市场。

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李伏安强调:“我们一贯主张积极探索简单、基础、透明的衍生产品,实践中,我国应从期货、期权、互换等基础性的衍生产品开始做起。目前我们对金融创新产品的认识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可以说,金融监管层还是希望通过加强金融创新来扩大和发展金融市场。目前市场参与者对金融创新也持支持态度,中国银行(601988)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就支持在国内推出信用违约互换(CDS)。

不过,这只是监管部门专业官员们的考虑,站在更高层决策官员的角度看,金融创新政策放松与否,并不只是一个金融市场发展的专业决策。由于当前欧美各国正在加强衍生品市场的监管,国内金融系统对金融风险的高度厌恶和敏感,也强化了高层对金融创新的审慎态度。在可见的时段内,对国内放松金融创新尤其是衍生品创新业务,暂时还不宜过于乐观。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热点追踪更多

我是一个好网友

年终奖,你不得

“法邦律师学院

新刑事诉讼法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