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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乱兼职的乱子出在哪?

2010年06月10日 09:47字号:T |T

中科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传出消息:一部用于规范院士工作行为和科学道德的最新“自律”文件,近期将印发全体院士。会上,中科院道德委员会主任陈宜瑜指出,中科院院士要避免过多兼职,少数兼职过多的院士应尽快从不合理的兼职中解脱出来。

以我所见,这个新闻的最大看点大概在于,社会各界千呼万唤整治学术不端的对策,现在终于出来了,这个对策让许多人的眼镜跌落在地。杜绝院士兼职等学术风气问题,“道德自律”是否管用?人们普遍这样怀疑。

现实正如大家所知,不少院士混得院士头衔后,一时找不着北,他们中的许多人,要么四处走穴,一边领着纳税人提供的薪水与津贴,一边到处挣“灰色收入”;要么充当利益集团代言人,说了不少伤害群众感情的“雷人语录”。譬如“公民应缴‘呼吸税’”、“三鹿奶粉事件死三四个小孩,从公共卫生来讲,不是什么大事”这类惊人之语,就是院士说的。在科研院所,想看到这些人的身影并不容易,倒是在某些企业的研发中心、产品介绍会上,你一不小心就碰到了他们。

但话又说回来,院士兼职本身并不是问题。因为,院士只是一种荣誉,科技工作者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了成就,通过选举,可以获得该荣誉。院士在当选之前,本身就已经有一份科研工作了。所以说,院士兼什么不是问题,即使他兼了很多职,只要对科研有贡献,都是允许的。至于有些院士为了创收,利用这份荣誉兼了不该兼的职,那么这就是“兼院士”的体制有问题。

严格来说,科技工作者当选院士后,就是“兼院士”了。那么,他们是如何“兼”上院士的,成为院士之后的制度约束等问题,才是院士们学术态度的决定因素。譬如院士增选机制,长期以来都有关于不够透明、缺乏民主等质疑。去年,两院新增选的院士,超过85%是现任高校与科研机构官员,一度被媒体嘲讽为“仕而优则学”现象。对于有些本身就学术态度不端的科技工作者,一旦“兼”上院士这个含金量奇高的身份,难保其不会变本加厉。

又譬如院士终身制,备受诟病已多年。即使一个治学严谨的人,当上院士后,如果不必担心身份被剥夺,那么很难想象,在当前市侩的氛围中,永保科学良知会遭遇多大的考验。我其实并不否认道德自律对科学家的约束作用,假如道德自律文件规定,院士违规兼职、学术造假,科学院将公开曝光、谴责,这样的道德惩罚无疑是管用的。但是由于院士终身制的存在,这样的约束对伪精英们可能无效,在“肉麻当有趣”的炒作年代,丑闻有时反而是对伪精英的一种奖赏,“雷人语录”大行其道就是明证。

所以,如果院士选拔程序足够透明、院士终身制对学术不端者作废,院士违规兼职现象就可迎刃而解。而道德自律,只能作为良性体制的辅助措施,不宜单独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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