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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5宗闲置土地2年内须竣工

2010年06月10日 09:55字号:T |T

本报讯 市国土局昨天公示了5宗北京闲置土地的新竣工时间,要求这5宗地块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2年内须竣工。

今年3月,市国土局公布了包括工体北路4号地在内的5宗闲置土地的处理意见,这5宗闲置土地为:工体北路四号院住宅及配套、孙村组团A-06、07、13、14地块、陈各庄村西(育龙小镇)居住项目、玉桥西里居住小区(二期)、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一期。按照当时的处理意见,市国土局对因开发商原因闲置的工体北路4号地进行了处罚,并暂停了开发商启夏公司及原股东香港盈科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在北京的“拿地”资格。对于另外3个因行政审核、交地条件等原因尚未开工的地块,限期3月底前开工。

市国土局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这5宗土地已经全部于3月底前取得了施工许可证并开工,但由于之前已经闲置,原先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已经无法达到,因此竣工时间进行了调整。要求其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2年内必须竣工。

据了解,在10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满后,如果无异议,市国土局将按变更后的竣工时间,与开发商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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