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确保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最后一道安全网”的农村低保制度,贵阳采取“分片包干制”,基本实现了以县为单位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
在9日召开的“贵阳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现场会”上,贵阳市民政局局长谢红生说,贵阳市低保工作采取“分片包干制”,即在贫困人口较多的农村,县级干部包乡、乡镇干部包村,将工作责任分解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对规范完善农村低保制度负责,并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的农村低保工作新格局。
谢红生说,2009年以来,贵阳市各级民政部门按照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进行认真测算,确定了新的农村低保标准。目前,全市农村平均最低保障标准为1712元,比全省平均保障标准高452元,其中,云岩区和南明区农村低保标准已经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的统一。
据了解,在此基础上,贵阳各区(市、县)对原保障对象进行重新核定,并按照新的保障标准受理申请、入户调查。经过核查,全市保障对象年平均家庭人均收入(低保口径)815元,保障对象年人均基本补助水平609元,比全省平均补助水平高133元。截至2010年一季度,全市64022名农村低保保障对象,已于春节前按新标准兑现了保障金共975万元,基本实现了以县为单位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低保制度是政府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人口实行差额补助的一种新型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救助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据了解,贵阳市农村低保制度分别从2005年开始实施,至2009年底,共有农村低保对象3万多户、7万余人。(记者王晨、李惊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