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上海5月13日电(包蹇 严剑漪 黄丹)暗中指使电工私搭电线、拨快电表盗窃浴场电量、而后涂改支票、开具阴阳收据将账面做平私吞现金,五年来,身为物业经理、物业管理员、电工的金某、曹某、颜某三人“费尽心机”套取了公司150多万元的现金。日前,上海浦东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三名被告人因犯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年不等。
偷电“步步升级”
2003年下半年,上海温秋缘雅典皇宫沐浴有限公司(下称雅典皇宫)承租了由上海倚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倚江物业)管理的良丰大厦1-4楼的裙房并于9月开始对外营业。2004年初,因良丰大厦的小业主经常拖欠电费,倚江物业的经济状况不好,物业经理金某和工作人员曹某开始商量通过盗用雅典皇宫的“电”来弥补公司的亏损。
一番讨论后,金某找到手下的电工颜某,唆使其将地下室、消防楼梯及楼道的照明用电线路搭到雅典皇宫的电表上。起初,金某等还注意控制用电量,后发现雅典皇宫丝毫没有察觉,金某与曹某又让颜某拨快电表,发展到最后,当雅典皇宫的一个空气开关报修时,金曹二人索性让颜某趁着维修之际对线路进行改造,将物业办公室的线路也一起“嫁接”给雅典皇宫。
套现“动足脑筋”
由于雅典皇宫每月都是与物业电工核对后开具支票支付电费,金、曹便动起了从公司“套现”的歪脑筋,两人利用经手、管理上的职务便利,在收取雅典皇宫的电费后,涂改雅典皇宫的支票金额、开具阴阳收据,截留和套取现金占为己有,如此一来,每月套现可高达二、三万元。
2009年1月,雅典皇宫发现浴场的用电量异常,所交电费与浦西分店相比明显过高,遂向金某提出要求检查配电柜和电费凭证,但遭拒绝。一个月后,雅典皇宫向公安机关报案,由此这场特大“偷电”浮出水面。
庭上“狡辩”拒不认罪
法庭上,金某和曹某出人意料地推翻了各自此前在侦查阶段的供述。金某坚持认为其没有共同预谋,不知道电工用何手段偷电,也没有欺骗公司钱财;曹某则表示其对电表如何使用并不清楚,对犯罪的金额也不予认可。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金某、曹某、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某、曹某负责经手、管理的职务之便,指使颜某采用搭线、拨快电表数的方法,然后金某、曹某再采用涂改支票、开具阴阳收据手段,骗取公司的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被告人颜某从未获得赃款,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且具有自首情节,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减轻处罚。
综上,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金某和曹某犯职务侵占罪,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没收财产人民币一万元;颜某犯职务侵占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退赔的赃款计人民币7万元发还被害单位,尚未退赔的赃款继续追缴后发还被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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