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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讯案触犯内幕交易 施俊宁被禁任董事4年

2011年11月07日 11:31字号:T |T

据港媒报道,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早前裁定中国水业(01129)前执行董事兼副董事总经理施俊宁,于2008年收购佳讯控股(00030)时,预先通知他人有关消息。

据香港《经济日报》报道,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早前裁定中国水业(01129)前执行董事兼副董事总经理施俊宁,于2008年收购佳讯控股(00030)时,预先通知他人有关消息,触犯内幕交易。

审裁处再经研讯后,颁令禁止施俊宁出任公司上市公司董事,为期4年。

须付政府证监费用逾418万

施俊宁并需就此向政府支付有关费用367.26万元,及支付证监会调查费用50.77万元,合共418.03万元。

佳讯于2008年5月底公布,获施俊宁等提出以每股0.3992元全面收购,而佳讯并将因出售资产,向股东派发每股0.5866元的特别股息。消息刺激佳讯股价急升。

审裁处早前裁定,施俊宁于事前将拟收购的股价敏感消息,通知中国水业先前收购的济南泓泉制水的王超,再由他利用济南泓泉制水主席Guo Aiwen的证券帐户,偷步买入佳讯,获利约167万元。王超及Guo均无出席审裁处的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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