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计划生育政策重要而敏感,到底有多敏感,看看体育明星田亮近来的尴尬就知道了。作为政府公职人员,田亮在香港生二胎一事持续发酵,不仅媒体追访其是否算超生,随之而来的超生罚款问题更引起了不少人的兴趣。有媒体估算,全国每年的超生罚款金额可能超200亿元,且去向不清。由此,又有人讨论起超生到底该罚多少钱,罚款用在了什么地方等。
所谓“超生罚款”,就是社会抚养费,是我国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上世纪80年代叫“超生罚款”,1994年改叫“计划外生育费”,本世纪起统一改名“社会抚养费”。从行政处罚变为行政性收费,收费名称的演变本身也体现出收费定性的变化。现行的社会抚养费政策执行多年,近年却成了争议的焦点——
比如,一些明星、名人、富人屡赴境外生儿育女,经媒体报道后引来质疑。是不是社会抚养费定得太低,才让这些有钱人压根不怕罚款,为了儿女满堂就可以想生就生?而社会抚养费各地标准的悬殊也让人惊讶。有记者调查,有人在温州超生,社会抚养费最高交到上百万元,北京的一位“超生教授”则交了20多万元,而在中西部的一些农村,给村干部交几千元就可过关。还有,每年全国到底有多少人超生,收了多少社会抚养费,这些上百亿元的收费都用在了什么地方?
作为我国执行多年的基本国策,计划生育一向被称为“天下第一难事”。由于牵动的利益太多,所以出现上述的争议也不足为奇。其实,这些有关社会抚养费的争论,归根结底是一个公平的问题。
所以,对于我国目前的基本国策,首先必须做到政策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名人富人,还是流动人口的“超生游击队”,都得照章办事,这也是对绝大多数遵纪守法的普通人的尊重和公平。其中,对名人富人更应该加倍处罚,通过经济、行政、司法多管齐下的方式,减少类似现象的发生,维护社会公平。
其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需减少弹性,标准相对统一透明。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我国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各地自定。由此,以本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有的省市收费数固定在3倍,有的省市收费数设在3到10倍之间,有的甚至只规定了下限不低于7000元等。显然,这样的收费标准过于混乱,缺乏公平性。这不仅给执法人员留下了“寻租空间”,导致随意增减收费额度的“人情案”“关系案”的出现,也让个别“超生游击队”有空子可钻,致使“超生移民”的出现。
因此,作为计划生育的政策“利器”,各地的社会抚养费应该在因地制宜的基础上相对统一标准,并向社会公示。目前,各地的标准悬殊到相差几十上百倍,这不仅对收费较高的发达地区居民不公平,同时也使得政策的威力大打折扣,有损于政策的严肃性。
另外,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民的纳税人意识越来越强,对这些动辄几万几十万元社会抚养费的去向也越来越关注。有媒体估算,每年内地各省市征收的社会抚养费超过200亿元。按照国家规定,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全部上缴国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可是,这笔数额庞大的收费进了国库以后到底用在什么地方,记者采访时有关部门一直未予回应。按理说,超生二胎的社会抚养费每年收了多少,用在什么地方,应该属于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的范畴。有关部门不必三缄其口,这个账本的公开和透明,其实更有益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推广。
归根结底,在目前的人口形势下,作为超生罚款的社会抚养费,该不该收并不是个问题,关键在于如何收、收的钱用在了哪里。收费要做到公开透明,让老百姓心明眼亮,自然能得到认可。所以,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不该,也不能是笔糊涂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