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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催生黑中介 天津非法房产中介内幕大调查

2010年06月18日 03:23字号:T |T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随着楼市行情的火爆,房产中介的各种问题也浮出水面。

利润高“门槛低”

调查中,记者了解到,按相关规定,房产中介在房产交易中可收取买卖双方各自1%(可不超过3%)的中介服务费。以交易额100万的房子计,单笔业务中介就可收入2万元。

去年年末,滨海新区房价“高冲”期间,相当一部分中介月收入都在十余万元。

面对高额利润,加上房产中介准入的“低门槛”,使得入行者趋之若鹜。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滨海新区房产中介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在塘沽以及开发区,无营业资格但依然可以从事房产中介已是行业内公开的“秘密”。

根据有关规定,从事房地产经纪等中介服务的机构,须取得营业执照,其机构及分支机构,应到市房地产交易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经公示后,方可对外营业。同时,从2007年起,规定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具有5名以上注册执业房地产经纪人和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方可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

但事实上,在工商部门登记或开办分支机构后不到市房管部门备案,个人“加盟”开办“连锁门店”规避责任,以及套用他人“资质”逃避检查等违规行为已成为行业“顽症”。

塘沽房产交易中心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到市房管部门备案后,按规定到该中心登记的房产中介只有30几家,但实际在经营的数量远不止这几家。

在高利润带动影响下,房产中介及其网点有如“雨后春笋”,目前仅在塘沽、开发区就有不下三百个。其中,大部分都无资质或资质不全。

黑中介要价也黑

由于从业者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使得中介欺诈以及不规范经营得以“大行其道”。塘沽某中介人员向记者透露,一般房产一次性交易,不贷款,不应收取交易中的评估费,但实际上很多中介都在暗中收取高达数千元的评估费用。部分房产中介在办理房屋交易过程中,收取的交易双方各自百分之一的中介服务费中,已包含劳务费。但房产中介往往再以各种理由收取买卖双方“名目繁多”的劳务费等。

在目前高房价背景下,中介的违规行为无形中加重了交易的成本,其经营有待规范。

一些业内人士还担心,随着楼市交易的徘徊不前,部分房产中介将面临“寒冬”的严峻考验,而以目前大多中介的经营状态将很难保证不发生问题。记者日前在天津开发区、塘沽暗访中也发现,部分房产中介甚至承诺为外地人办理“蓝印户口”,声称不买房也能办,收取高昂的中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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