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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立法保护城市绿地 房产商擅改规划将受罚

2010年05月14日 15:09字号:T |T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见习记者张亚利 通讯员唐闻报道:开发商擅改绿地规划,市民维权将有法可依。记者昨悉,《武汉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起实行,规定开发商须如实公示建设项目的绿地率、绿地面积,不得随意变更调整绿线。

城市绿线指城市规划区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目前,武汉市已划定两江四岸绿化长廊、龟山和蛇山等山体绿化带、东湖和南湖等环湖绿化带、其他各类绿地近4000块,总面积约占全市国土面积1/3以上。办法规定,武汉市城市绿线内的4000块绿地,依法受到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作他用。

针对房地产开发商对绿地宣传不实或擅自改作他用的问题,办法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如实向社会公示其开发建设的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率、绿地面积以及建筑总平面方案载明的绿线范围,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绿线。

《武汉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6月1日起施行 4000块绿地有了“护身圈”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刘茜 通讯员唐闻)昨日,武汉市市长阮成发签署政府令,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武汉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全市被绿线圈定的4000块已建或规划绿地,将依法受到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作他用。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目前,武汉已划定城市核心区两江四岸绿化长廊、龟山和蛇山等山体绿化带各类绿地近4000块,总面积约占全市国土面积1/3以上。

园林部门称,该《办法》的出台,以法律形式给这4000块绿地上了“户口”,城市“绿线”将和城市规划中的“红线”一样,具有“不可侵犯”的法律效力。

该《办法》规定,除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市政公共设施建设、重大工业投资等四类情形外,城市绿线内的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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