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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证券执法体系刻不容缓

2010年05月14日 15:21字号:T |T

香港司法及证券监管部门因为去年一系列的彻查不正当行为、为数宗内部交易定罪,在国际上赢得了美誉。继去年将数位金融专业人士送入监狱之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近期又发动了针对内幕交易的新战役:该委员会要求法院下令禁止被指控内幕交易的纽约对冲基金“

亚洲老虎基金”在香港从事任何上市证券及衍生产品交易,上述措施是香港证监会首次尝试将一家机构排除在香港市场之外。

当香港市场对证券市场违法违规主体进行“大刀阔斧”的围剿之时,内地A股市场上价格操纵、内幕交易、老鼠仓等证券犯罪行为进入司法判决却显得有点“拖泥带水”,内地监管应加大严打力度的有效性、公检法应更成熟应对专业化色彩浓厚的证券犯罪案件侦办查处和审判。这是中国证券市场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众所周知,包括内幕交易、价格操纵、老鼠仓等在内的证券犯罪,是一种高智商、高度专业化的犯罪,打击这类犯罪一直都是司法领域的前沿问题。对于习惯于传统犯罪侦办、查处和审判的公检法系统而言,在专业知识积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理论研究、部门间的合作衔接、法律法规完善等多方面要应对这种挑战,需要作很大的努力。在应对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的专业化方面,司法机关特别是基层机关要避免“门外汉”现象。

如何充分利用社会智慧和主流舆论力量来进行“层层剥皮”,进而推动这些前沿问题取得“破冰”,是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方面。从目前的诸多证券犯罪案件来看,媒体特别是主流财经证券媒体在其中的作用远超其它犯罪领域。媒体追踪曝光→引起监管重视→各列报道和评论推进势态发展……成为诸多证券犯罪案件的共同模式,“杭萧钢构内幕信息案”、“融通基金张野老鼠仓案”等均是典型的例子。

因为证券犯罪案件涉及的人民群众财产数目巨大、影响面极广,公检法类报刊也应在这种前沿问题上加大关注力度和质量,改变这些报刊大部分版面依旧停留在八九十年代“通讯员报道”模式为主的状态,以利用好自身优势在相关领域发挥出应有的影响力和推动力。在这个过程中,多向主流财经证券媒体乃至一些强势都市报虚心学习舆论传播的专业化能力,是这些报刊值得深思的一个大方向。

此外,打击证券犯罪人才的培养和咨询专家库的建设,应该成为公检法系统的一个当务之急。如果不懂经济、不懂金融、不懂投资、不懂中国新兴加转轨的资本市场历史和真实特征,是根本不可能读懂这些证券犯罪行为的本质及背后可能存在的线索和运作机理的。与此同时,建立健全证券纠纷仲裁制度以便及时处理涉及投资者权益的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并在全国证券、金融发达地区设立金融证券专业法庭等,应尽早推广实施。

(作者单位: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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