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申请了一个注册商标,在注册的时候就工作人员就提醒我要随时注意商标公告,但他没有告诉我这个商标公告具体是什么。前几天,我申请的这个注册商标已经进入了注册商标公告期,这是不是说明我已经拥有这个商标的专用权了?在这期间,我注册的这个商标具有法律效力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商标公告的有关问题。
什么是商标公告呢?所谓商标公告,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商标注册、变更、转让、许可、撤销等内容向社会公布的专业性公告,是有关商标注册和商标专用权益的公开行政通知,是商标工作中的一个法定程序。
商标公告的主要内容种类有:初步审定商标公告、注册商标公告、续展注册商标公告、转让注册商标公告、变更注册商标公告、注销注册商标公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公告、以及商标局认为需要刊登的其他公告、通知等。
至于公告期的商标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这个问题,要视具体的公告期而定。
如果您说的是注册商标公告期,则该商标应当有法律效力。
注册商标公告是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法律凭证。
注册商标公告是在初步审定公告后,经过3个月异议期,无异议或经过异议裁定程序,异议不能成立时,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对申请的商标予以注册时发布的公告。
该公告的目的是晓谕公众该商标已经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任何人不得侵犯。
此外,续展注册商标公告期的商标也具有法律效力。
同注册商标公告一样,续展注册商标公告也是商标权人拥有商标专用权的法律凭证。
它是商标注册人为了延长注册商标的法律实效,在有效期满前向商标局办理注册手续,经核准予以续展时发布的公告。
续展注册商标公告的目的是告知公众该注册商标在有效期满后仍为合法的商标专用权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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