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所在的公司一家快递公司,最近我们想要申请一个商标,听说需要申请服务商标?如果我们申请了服务商标,为了以防万一,您能解答一下侵犯服务商标的行为有哪些呢?
您好,非常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服务商标的问题。
我们一般是这么回答什么是服务商标的:服务商标又称服务标记或劳务标志,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
在经济活动中,有些企业的“产品”不是作为有形的商品提供给消费者,而是作为某种商业性质的服务项目用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如旅游服务、修理服务、保险服务、娱乐服务、交通服务、邮电服务等等。
我国法律规定了侵犯服务商标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服务或者类似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在现实生活中,以下两种情形可以认定为服务商标的使用:一是将服务商标张贴、悬挂在提供服务的场所或者印刷、粘贴于附赠物、促销商品上;
二是将服务商标悬挂、张贴于服务场所以外的建筑物、公共汽车等公共场所,或者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等媒介中进行广告宣传。
(二)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服务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服务注册商标标识的。
(三)在广告宣传或者在附赠物、促销商品上,将与他人服务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自己 的商号、名称、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四)故意为侵犯他人服务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五)给他人的服务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如果您的商标权利受到侵犯,可以直接拨打我的联系电话或者直接来我们律师事务所详细咨询,这样我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准确地为您进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