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大早起来就看到店里一个宝贝被人举报了,说侵犯了某品牌的商标使用权。可是商标是我自己设计申请的,现在反而被盗用者投诉了,真是气死人。我想请问下律师,我现在只有国家商标总局的商标受理通知书,我的商标权受保护吗?我可以告这些盗用者侵犯商标权吗?
您好,很荣幸能为您解答“商标受理通知书有什么作用,是否表明商标开始受保护”的问题,希望能帮助到您。
首先,什么是商标受理通知书。
是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后给当事人的凭证,类似于收条。
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完备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后,商标局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商标局已受理其申请,并告之其申请日期。
商标受理通知书,原来是三个月拿到,现在一般的是一个月左右就能拿到,另外,如果委托比较有关系的代理机构,办理加急申请,在1-3个工作日内就可以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
其次,它的保护范围。
国家工商总局在新版《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中,增添了两项颇为重要的声明内容:本通知书仅表明商标局收到了申请人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并将依法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以决定是否核准商标注册;
本通知书不表明所申请的商标能够获准注册,更不表明申请人已经取得了对该商标的专用权。
《受理通知书》只是表明商标局受理了商标注册申请,而并未表明该申请是否能被核准,因此,《受理通知书》不能作为其商标使用的合法性证明文件。
事实上,有相当数量的商标注册申请虽已被商标局受理,但经审查后又被驳回了。
以上就是对您的问题的解答,从目前你给的信息看,您还未注册成功,保护是有限的。
您的个案结果,还需要您来我所提供更多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