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到外地旅游的时候,发现旅游地有一个商品的商标和我注册的商标特别像,基本上一模一样,没有注册标志,不知道有没有注册,我可以告他侵权吗,怎样才算商标侵权呢?
您好,很高兴能够回答您提出的关于商标侵权如何认定的问题。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行为人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怎样才算商标侵权呢?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如果您发现有人没有经过您的同意在使用您注册的商标或者销售相关产品,应该及时收集证据,告知对方停止侵害,并要求赔偿损失,还有什么不清楚地方,可以电话与我联系,要起诉对方,也可以委托我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