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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指什么,谎报安全事故罪怎么判?

此文章帮助了624人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指什么

(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概念

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在安全事故发生后,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

2、犯罪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上是故意。

二、谎报安全事故罪怎么判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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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成立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需满足的条件是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存在事故隐患;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造成了其他严重后果。如果不完全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就不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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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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