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替别人咨询一下,如果被认定犯有挪用公款罪,法院一般会判几年?法院是如何认定挪用公款罪?请律师解答,多谢!
您好,所谓的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对挪用公款罪的认定,主要看以下几个方面:一、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
即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而擅自将公款移作他用。
二、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利用其主管、管理、经手公款的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
三、行为人挪用的公款是归个人使用的。
所谓归个人使用,既包括由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由挪用者交给、借给他人使用。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