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最近在王立军案中,法官以叛逃罪等多种罪名判处王立军15年。想了解一下,什么是叛逃罪,我国法律对叛逃罪是如何处罚的?请律师解答。
您好,叛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叛逃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犯罪客观方面是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叛逃罪的犯罪主观是故意,且是直接故意。
处罚依据:根据《刑法》第一百零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