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一亲戚在一家液化气厂工作,每天都要给上百个液化气罐灌气,因为操作失误的问题,一液化气罐发生爆炸,造成一定人受伤。后来被公安局带走,说涉嫌爆炸罪,可我那亲戚又不是故意造成爆炸的,应该属于过失爆炸罪。请问一下律师,过失爆炸罪如何认定,过失爆炸罪和爆炸罪有什么区别?
您好,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爆炸罪,是指行为人出于过失引起爆炸,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而爆炸罪,是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死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过失爆炸罪与爆炸罪都是以爆炸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过失爆炸罪和爆炸罪二者的区别在于:(1)主观方面不同;
过失爆炸罪是出于过失,而爆炸罪是由故意构成。
(2)客观方面不同。过失爆炸行为只有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
爆炸罪只要故意实施爆炸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可定罪。
(3)主体要件的责任年龄不同,爆炸罪行为人年满14周岁就可以负刑事责任,过失爆炸罪行为人年满16周岁才能构成。
(4)犯罪形态上不同。爆炸罪有既遂、未遂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