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  >  免费刑事法律咨询  >  咨询查看

什么是贪污罪,贪污罪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

咨询时间:2012-09-29
免费咨询刑事法律问题:

咨询内容:

您好律师,为了办事需要,我们就送一些小礼,后来东窗事发,办事收礼的人被人举报,说是贪污罪。我想咨询了解一下,什么是贪污罪,贪污罪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

文道全律师解答:

您好,所谓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构成贪污罪手段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不外乎是采取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侵吞财物,是指行为人将自己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归自己或他人所有的行为。

概括起来侵吞的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将自己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加以隐匿、扣留,应上交的不上交,应支付的不支付,应入帐的不入帐。

二是将自己管理、使用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卖或擅自赠送他人;

三是将追缴的赃款赃物或罚没款物私自用掉或非法据为私有。

窃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将自己管理的公共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监守自盗。

骗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例如出差人员用涂改或伪造单据的方法虚报或谎报支出冒领公款,工程负责人多报工时或伪造工资表冒领工资,收购人员谎报收购物资等级从中骗取公款等。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解决刑事法律纠纷!
 

刑事相关咨询

就算你已身陷囹圄,就算你已万念俱灰,我都不许你放弃,因为我们一定会与你携手渡过难关!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知名律师在线咨询,刑事律师在线快速帮您解决刑事法律问题!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