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想请教学习一下,在重庆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中,新闻报道中涉及最多的就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那什么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我国《刑法》对此是如何量刑的?谢谢!
您好,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积极参加和参加恐怖组织活动的行为。
本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2、犯罪客观方面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领导、积极参加和参加恐怖组织活动。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进行恐怖活动的目的。
我国《刑法》对此的量刑有: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本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