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 因我家有多余房子隔开后有五间12平方米房间,开个小旅館,补贴家用。但办此执照是很麻烦,通熟讲:要有路。要经过:消防大隊、治安大隊、卫生防疫站,最后是工商、税务。 在今年春节前苏州市滄浪区政法委徐书记到我家要我不要上北京上访申诉,最高院不会给你办的,还是息诉吧。在这过程中谈起开旅館的想法,到时请徐书记帮忙。徐书记说只要有二个楼梯,我也领他看了二个楼梯。当8月中去办消防手续,消防來检查前家属特地和徐书记打招呼。消防查后说:你房子走道和一楼梯只有0.8米,不符合。﹙另一楼梯1米)。我们讲只有五个小房间,而且是二楼,万一有事有二楼梯可下,从三个出口疏散。万股无奈,多次去请徐书记,在经过近月徐书记亲临栓査。向我家属提出:要我承诺息诉不去北京。消防、治安等手读马上可办出。 申诉是法律赋予我的权益。能把息诉作为办执照交換的条件吗?我是冤枉的,诬谄举报、立案错误、为政绩、保荣誉和保復家属上访因人设案,无视事实和法律、以权代法、枉法裁判。吃三年官司。法院之间严重的官官相护,甚至不泽手叚编造虚假证据維持原判。这次开小旅館,要我息诉,接受冤屈。我不服。但他们有权。我该怎么办?请指教。谢榭! 受冤求助人:蔡先生 201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