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女,48岁 姚,男,47岁 事由:2012年l0月30日晚上八点四十分宋因农药中毒,抢救无效死亡。 宋与姚系夫妻关系。夫妻关系近六年来不好,自从宋四个多月前患脑梗塞住院治疗期间,夫妻关系不断恶化,姚对宋常恶语相向,其原因是姚与田氏(女)长期共同打工,达六年之久,关系极不正常,且多次发生肉体关系(姚是田姐夫)。姚与田曾一起多次辱骂宋。 2012年10月26日约上午10点,姚带宋前往风雨桥个体诊所看病(治疗左手,因脑梗塞不能动弹),同姚、宋一起进入诊所的还有身着红衣、一头黄发、脚穿高跟鞋的一个女人。三人进出诊所几次(而这些姚在宋没死亡之前一直说只有两人)。红衣女人见宋痛哭不已,耐心规劝,宋的痛哭实则是姚宋争吵所致(在此前多次问姚,姚一直强调没有争吵),据姚说,姚去诊所等待空床位,环卫工人廖某喊老姚出来,姚出后见宋喝药,前去打掉。姚又说,宋因左手不力,是环卫工人给她打开瓶盖。而环卫工人说并未见药瓶,也未开盖。 宋喝农药后,发生呕吐,姚却坐在诊所内还在与宋争吵,后来宋躺在病床上,姚又为其脱衣服,宋躺下后口吐白沫,十分难受。 宋于10月26日约上午10点喝农药,到州人民医院急诊科大约花了50分钟,姚知道宋喝了农药既不打“120”,又不及时将人背送乾州医院,从风雨桥到人民医院步行仅十几分钟路程。更不能容忍的是,姚给宋的母亲说(电话):宋老病患了。到州人民医院急诊科后,姚仍然说病人是脑梗塞病发了,隐瞒服农药的实情,不立刻把喝农药一事告诉医生,且廖(宋的二姨)先后问了四次是不是喝了什么东西,姚说没事,是脑梗塞,否定喝过什么。第五次当患者(宋)口吐白沫及血水时,在医生的质问下才肯承认喝了农药。此时已是下午三点多,距喝农药时过去了5个多小时,就这样失去了抢救时间,导致宋秀萍死亡。 另述几点: 1、宋生前给自己买了一份保险,如果是死亡就会赔偿二十万,但必须是正常死亡,所以姚一再强调是老病发了。 2、在诊所有人听说宋讲要喝酒,姚与黄发女人就说要买就买去,姚与黄发女人两人就出去了10多分钟,再进来,然后宋、姚、黄发女人三人又出去,过了一阵又进来,进来时宋脸色难看,发生呕吐,宋、姚同时还在不停争吵。 3、一个多月前,宋曾答应其女儿到外地去生活,一周前,宋曾打电话给兄弟,要求找个康复医院接受治疗,没有自杀倾向。 4、大约一个多月前,姚曾拿一瓶药到宋的母亲处,对宋说要喝你喝,要死死在这里,我决不管。 5、在中医院住院期间,姚对宋多次谩骂,使宋精神上受到极大摧残和折磨,整时哭哭啼啼,多名护士看不下去。 公安三天没调查出毒药瓶来源,根本没有排出姚利用宋的此种心理而谋杀宋的原因。 综上所述。宋的死亡与姚有直接的关系,其理由是: 1、姚有婚外情,与田氏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才致使夫妻关系恶化。 2、宋患病期间,姚、田经常谩骂宋,以故意刺激宋的情绪。姚与田多次故意在宋面前亲密举动刺激宋。 3、有意延误抢救时间长达5小时之久,杀人动机十分充分,不作为间接杀人行为已经构成! 4、从宋中毒约50分钟送到州医院,120下车后,在急诊门口,姚的同事(当时在急诊门口)几个问姚:“宋姐怎么回事?”姚答:“她脑梗塞复发了。”故意隐瞒中毒实情,谎报宋是患脑梗塞发作,以达到使宋中毒死亡从而进一步与田在一起的目的。 5、揭开药瓶盖一事姚与环卫工人所说不相符,而宋左手瘫痪,怀疑是姚揭开了瓶盖。 宋的死,明眼人一看就知是故意杀人,可公安机关3天了不立案,公安机关已经明确表示不立案,只是说还调查下去!引起公愤。 请求: 为了维护法律尊严,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实事求是,立案侦破,以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