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辽宁人,男朋友是江苏人,我们相处半年左右,男朋友有大量民间借贷,银行压缩贷款,导致资金链断裂,为了躲避追债住在我家里十几天,我只知道他有债务纠纷,并不知道当时他已经被网上通缉,并且关于他债务和生意的事情对我都是守口如瓶,我一无所知,在我家里期间我以我的名字申请了一张银行卡借给他使用,11月1日晚被抓获,并将警察带到我家里将他的物品取走。11月3日听他亲戚透露他被判集资诈骗罪,具体判刑多少年还没不知道,具体涉及多少金额也不知道。我想请问:在我家里住的这些日子还有我帮他办的银行卡的这些事情,我是否已经触犯法律?请及时回复,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