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和单位一同事不和,那天他竟然贴了一张大字报在公司门口,细说我的“劣迹”,其中很多内容都失实。同事都看见了那张大字报。我想问问他的行为是不是犯了诽谤罪以及究竟什么是诽谤罪?
首先我想说明一点,诽谤罪需要情节严重才是犯罪,这指什么呢?我的回答如下:一、什么是诽谤罪(一)诽谤罪概念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诽谤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二、诽谤罪判多少年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诽谤罪情节严重指什么?对此,法律没有明文规定,需要在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况加以把握。
诽谤罪的构成以达到“情节严重”为要件,没有达到这一标准的,不构成本罪。
根据你所提供的情况,我认为你的同事很可能触犯了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