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犯了好几个罪需要数罪并罚,但是具体什么是数罪并罚啊?数罪并罚如何适用?
您好。数罪并罚,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行为人在法定时间界限内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并罚原则及刑期计算方法决定其应执行的刑罚的制度。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分为以下三种: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我国刑法第69条规定表明,我国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及由此而决定的基本适用规则,是以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情形为标准确立的。
2、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的合并处罚规则我国刑法第70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法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根据该条规定,对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的合并处罚规则,可概括为“先并后减”。
3、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我国刑法第71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根据该条规定,对刑法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可概括为“先减后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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