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晚我叔叔在朋友家里和一群朋友喝酒,死者和我叔叔两人均喝醉,期间死者因我叔叔不选举死者的亲人,对我叔叔进行责备并先动手打我叔叔,我叔叔于是抵抗,两人在路上发生打斗,均受伤,死者由朋友送回家休息并没送医院,我叔叔也回家休息。第二天死者家人发现死者昏迷,遂送县城医院治疗,医治医生后不见好转,送广州医治,广州不敢接收。两日后死亡。请问我叔叔要承担什么责任?形成犯罪吗?若判刑,最多会判几年?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