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如果税务人员不少征税款已经累计达到了10万了,会不会立案啊?需要承担什么刑罚?
您好。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税务人员不少征税款会构成本罪。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为狗私情、私利,违反规定,对应当征收的税款擅自决定停征、减征或者免征,或者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2、询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不满10万元,但具有家取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
你所说的情况是累计达到了10万元,那么司法机关就会立案了。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是指造成国家税收流失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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