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在银行负责对公业务,向一个老朋友发放贷款,那个朋友不是非常合格,结果那个人最终还不上钱。我姐是犯罪吗?
你的问题涉及违法发放贷款罪是什么,判多少年问题。
我个人认为:一、违法发放贷款罪是什么(一)违法发放贷款罪概念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违法发放贷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单位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违法发放贷款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其非法发放贷款行为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
二、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多少年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
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从你描述的情况看,暂时无法判断你姐是不是犯罪,因为违法发放贷款的数额你没有说,如果数额达到标准,有可能你姐涉嫌犯违法发放贷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