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刑事问题,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  >  免费刑事法律咨询  >  咨询查看

什么是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有什么不同

咨询时间:2012-11-30
免费咨询刑事法律问题:

咨询内容:

我姐夫有一次喝醉了,在酒店和别人争执,两人打起来了。我姐夫叫了一帮朋友过去,一起揍那个人。后来我姐夫被刑拘了,那个人被鉴定为轻伤。我姐夫这种打群架的行为是寻衅滋事罪还是故意伤害罪呢?谢谢。

文道全律师解答:

你的问题涉及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有什么不同,这要从什么是寻衅滋事罪谈起:一、什么是寻衅滋事罪(一)寻衅滋事罪的概念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二)寻衅滋事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

二、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以我个人的经验看来,如果是指向特定人的,当然定故意伤害罪;

没有指向特定人的,可以定寻衅滋事罪。

你说的这种情况如果定罪,定故意伤害罪。

但是我认为,还有不认为是犯罪的可能性。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咨询电话:,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解决刑事法律纠纷!
 

刑事相关咨询

就算你已身陷囹圄,就算你已万念俱灰,我都不许你放弃,因为我们一定会与你携手渡过难关!

刑事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刑事律师温馨提示:
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当然,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
如果您遇到刑事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刑事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刑事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法治网(中央重点新闻网)法律顾问,CCTV访谈嘉宾
执业25年,专注承办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案件,丰富实操经验
手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北京刑事律师咨询电话

北京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刑事知名律师在线咨询,刑事律师在线快速帮您解决刑事法律问题!
如果您遇到刑事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刑事咨询电话:。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刑事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