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姐夫把一个人打伤了,当时看着伤的挺厉害,但是后来那个人经过治疗,伤口愈合的很好,几乎看不出来。我想问问故意伤害的伤势应当以何时为准?是以当时的伤势为准,还是以治疗后的伤势为准?
你的问题很有意思也很有代表性,故意伤害是重伤还是轻伤,应当以何时的伤势为准?对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一、故意伤害罪是什么(一)故意伤害罪的概念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二)故意伤害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二、故意伤害罪怎样判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就你的疑问,我个人认为,应当以受伤时的情况为准,伤势好以后的情况可以作为辅助参考。
如果你需要帮助,建议你来我们律所找我,我可以帮助你分析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