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问一下,口交算是强奸罪中的性交吗?我哥们让一个女孩给他口交,结果被判了强制猥亵妇女罪。其实我也不懂,就随便问问。
你问的其实是如何理解强奸罪中的“性交”,我认为:一、强奸罪指什么(一)强奸罪的概念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二)强奸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犯罪对象是女性。2、犯罪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二、如何理解强奸罪中的“性交”刑法对此没有作出明文规定,实践来看,强奸还是倾向于男女性器官的交合,其他像口交之类的,归为猥亵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