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我和杨某签了一张合同,当时口头陈诺一星期办下来,但是我找的做事的人(熊先生)收了我的定金后事情办到一半之后就跑掉了,当时给了熊2W定金,我们商议的是25W,现在还有他给我的一张收条,其中5000是我通过银行付给他公司账户的,1.5W是熊来了之后给他的。杨某天天催我,事情托了2个星期,后来我又找了一家公司做,也没做成,种种迹象表明,我2次找来的公司代表张总私下和杨某签了合同,从我的手中将资料拿走,现在我的雇主杨要求我赔偿。杨某现在手中有我身份证复印件背后写的收5W现金的收条,现在我的雇主杨要求我赔偿,但是我们的合同依然生效,我和杨签的合同上没有明确限制时间。像这种情况,我能不能起诉熊先生?假如杨某起诉我的话,我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谢谢您,希望您能尽快帮我解答下,我的电话18394295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