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医生执业资格给别人看病是否构成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怎么判?
您好。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判断是否构成非法行医罪要看是否符合以下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行医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职业,因此,国家对这一行业的管理极为严格。
不仅对行医者的资格加以严格限制,要求行医者除要有良好的政治思想条件外,还要具备一定的技术资格,以保证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
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本条所称非法行医。
情节严重,一般指非法行医,屡教不改的;
骗取大量钱财的;
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等等。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是指1987年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所称的二级医疗事故和三级医疗事故。
二级医疗事故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就诊人残废或者功能障碍的。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造成就诊人死亡是适用较重法定刑的情节。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即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开展诊疗活动,就是非法行医的行为。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