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2012.12.14日我被派出所传去,为的是我约我朋友和7个结了婚的男人吃饭,吃完饭后,去KTV唱歌,后来我朋友和那个男的开了宾馆,男的给了我朋友500元钱,我朋友很高兴,后来她们经常联系,另外一个男的问我,他给我朋友500元钱可不可以跟他一起,我替男的问了,我朋友说可以,后来我就不知道了,派出所给我定了介绍卖淫罪,罚了我5000元,也没有给我罚单,这样给我定罪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