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是一名银行信用社员工、2002年办理内退手续后、自己注册了一家纺织有限公司、2009年1月因职务侵占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6个月、(原因:是用自己公司的钱购买了一套楼房、与原工作单位没关系)现已减刑假释回家、回来后、得知已被信用社开出公职、但是3年多的时间里从未收到过任何被开除的文件或通知、像我这种情况是否有权利向信用社申请补领退休工资、及其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