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亲戚,现在已经年满18岁,与同伙4、5人持刀抢劫一摩托车,刚好摩托车驾驶员会武功,三两下就把我亲戚制服了,同伙见其不妙就跑了,而我亲戚就被抓了,请问持刀抢劫是不是抢劫罪加重犯?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抢劫罪加重犯的问题。
一、 抢劫罪加重犯: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解释第六条规定,“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行为人随身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抢夺,但有证据证明该器械确实不是为了实施犯罪准备的,不以抢劫罪定罪;
行为人将随身携带凶器有意加以显示、能为被害人察觉到的,直接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行为人携带凶器抢夺后,在逃跑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所以,您的朋友可能构成抢劫罪的加重情节,年满18周岁的,应该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又因为是团伙作案,根据各个犯罪人在共同犯罪的所起的作用不同,也会有不同的处罚。
希望上面的解答对您能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咨询的问题,您可以随时电话跟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