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追诉时效的相关问题。究竟什么叫追诉时效,是过了时效后,就不会被判刑了?我国刑法和刑诉法对于追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如何确定追诉时效?谢谢了。
您好,非常乐意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各国对追诉时效规定不一,最长的达30年,最短的仅3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1]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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